近日,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清廉甬社”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紧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1358”工作体系,围绕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部署开展“培根铸魂”“强身健体”“明眸增智”三大行动,明确11项主要任务,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党风廉政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打响“清廉甬社”品牌,营造社会组织发展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良好生态。
《方案》明确,到2025年,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90%,打造一批“清廉甬社”社会组织,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含)以上社会组织占登记总数比例达到10%。到2035年,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100%,清廉社会组织各项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组织数量结构更加优化,清廉社会组织服务监管体制机制更加高效,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清廉文化蔚然成风。
《方案》提出,实施“培根铸魂”行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建强清廉党建力量、强化党建清廉把关,加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行业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每个综合党委、行业党组织至少落实1名具体负责党务工作人员,开发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课程,分领域构建广覆盖、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每两年完成一轮轮训,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参与决策机制。
实施“强身健体”行动,通过规范行权约束机制、严格任职清廉准入、完善内部治理机构、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执法衔接和合作机制,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办法,出台宁波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每年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检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0%。
实施“明眸增智”行动,通过推动应用场景落地、强化部门联动智治、探索数字协同监管,完成全市在册社会组织赋码工作,形成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年审、等级评估等全周期办事事项“一网通办”,推行多部门联合审批等多跨应用场景运用,探索建立财政、审计、税务、金融、公安以及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社会资金、项目监管应用,提升监管实效。
(来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