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区在正常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基础上,采取严格追缴、规范补缴等方法,共征收排污权费10337.6847万元,首次进入亿元大关,喜获佳绩。
排污权有偿使用指的是在区域排污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单位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和许可排污量,并按规定缴纳排污有偿使用费的行为,排污单位支付的金额就是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我区自从2014年初次征收以来,经过四年的摸索、总结、积累创新,排污权费作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经济手段约束企业限量排污进而达到总量控制的目的,已慢慢深入人心。
(来源:北仑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