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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环保局依法取缔一家黑加工点
2015-09-14 1314 返回列表

    2015年 9月6日,该局环境监察大队接群众举报,奉化市尚田张家坑村有人进行金属表面发黑处理加工,接报后,环保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奉化公安局尚田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

    该加工点位于奉化市尚田张家坑村内的半山腰,方位十分隐蔽,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有一个发黑槽,槽下灶台有明火,清洗池旁有白色塑料管通向加工点北侧,生产废水直接通过管道排放外环境,管子出口处有积水,我局执法人员在积水处采样两瓶,经奉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该处积水中重金属锌的含量分别为7.92mg/L、7.87mg/L,已经超过了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锌≤2.0mg/L)。

    遂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加工点两名负责人及操作工进行了调查询问,了解了其开办发黑加工点的事实,其均承认了存在直接排放废水的现象,当事人的行为对环境造成了重大影响,排放的废水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之规定,目前当事人李义、齐洪进、翁亮亮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感谢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努力,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此案提供线索的群众予以相应的奖励。

(来源:奉化市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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