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电子处罚平台建设推进会。各县(市)区环保局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建设行政执法处罚电子平台,是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加强环境执法的监督,规范的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阳光透明的行政执法与监察工作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
推进会上,首先由各地环保部门汇报交流了电子处罚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操作演示。统计数据表明,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电子处罚平台已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正常运行,并开始发挥作用。截止9月26日,宁波市本级(含三分局)在电子处罚平台上处理案件150件,其中:在办87件,结案63件;县(市)区环保局(北仑区与市本级同步)于7月1日后启用电子处罚,合计处理案件248件,在办243件,结案5件。随后,市环保局组织对《宁波市环保电子行政处罚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及《宁波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电子系统考核办法》的现场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
最后,张旭纪检组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全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平台建设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推进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平台后续建设、使用、运维等提出了“六个三”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消除担心权力弱化、工作量增加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三个思想顾虑,在统一思想上下功夫。二是要完善监察、统计分析、超时报警三大功能,在优化提升上下功夫。三是要做好与移动执法平台、省市县及纪委平台的三个对接,着力在网络顺畅上下功夫。四是要把握案件周期、立案控制、相邻流程三个节点,着力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五是要强化技术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三大支撑,着力在保障有力上下功夫。六是要抓住监督、考核、奖惩三个环节,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来源: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