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重点企业名单,分门别类。中心环保所根据鄞州区环保局环境统计及环境监察电子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结合平时执法检查的工作资料积累,对辖区内的污染监管企业进行了分类。确定涉及电镀、印染等工艺项目的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一类重点监管企业,将宁波万汇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等有酸洗磷化等污染项目的30家企业列为二类监管对象。其他有喷漆、清洗等污染工艺的企业作为三类企业。
二是明确企业专管人员,专门负责。针对中心所人少事多,重点企业监管较为薄弱的问题,所里在设立餐饮、电镀专管员后,另外设立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员这一岗位。对分类的污染企业,按类别由专管员定期实施检查,对一类企业实行一月一查、二类企业一季一查、其他企业至少半年一查,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这些重点企业遵纪守法、达标排放。
三是明确企业台帐明细,登记造册。中心环保所要求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员对一、二类监管企业按“一厂一档”台帐明细目录要求建档成册。原先在监察大队已经建立的档案与监察大队一起完善,未建档的企业档案由专管员逐家建立。同时,要求专管员将各类污染企业的相关信息输入环境监察电子管理系统。如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新的一、二类监管企业,由执法人员将相关信息告知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员,进一步调查后建档成册并充实相关数据。来源:鄞州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