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监察执法行为,落实环境监察稽查制度,根据我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要求,11月22日-2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耿青春副支队长带领专项稽查组一行先后到宁海县、象山县、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局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环境监察工作专项稽查。
稽查组人员采用逐案审查、案卷评审和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地2012年实施的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排污费申报与征收工作、信访调查处理工作等五方面进行专项稽查。稽查组人员首先查阅了各项工作的档案、台账资料,并按照稽查评分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逐一打分,另共抽调10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验证。
今年是我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专项稽查的第一年,从此次专项稽查情况看,三地环保局均能较好地履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落实环境监察工作要求,强化了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环境监察档案较齐全,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梳理此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将稽查意见反馈各地,督促各地及时组织整改,认真落实,促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来源:市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