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进达在1月24日举行的首次甬环论坛上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不久前召开的我市“两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很高的期望。市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18年八项工作任务时,专门列了一项:“着力加强环境治理,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碧水蓝天净土”工程,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生态文明体制。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部署2018年六项主要任务时,也专门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单独列了一条:“聚焦生态环境,推动建设美丽宁波”,要求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重点,修订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监督治气不放松,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执法检查;监督治水不停步,进一步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监督治土不缺位,针对农田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开展调研;监督“治垃圾”不懈怠,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政协也将绿色港口建设和大气治理工作列入议政督政的重要内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也表示,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衔接工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推动依法行政。值得欣喜的是,经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票决,由市五水共治办和我局牵头主抓的60个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得票最高,列2018年宁波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之首。总之,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发展。
今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三个绝不带入”的要求,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宁波;提升群众获得感,助力名城名都建设”的总目标,紧盯生态环保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劣Ⅴ类水不新增、不反弹,水质持续巩固提升;力争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以上,PM2.5年均浓度稳定降至37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1%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不仅要发挥环保部门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动落实属地负责、职能部门分工监管的责任体系,并以生态文明各项改革为导向,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政绩和绩效考核权重,引导各级各部门切实把生态环保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而且要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抓好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抓好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推动源头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抓好环境综合治理,以大气达标规划为指导,继续加大大气治理力度,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实施“土十条”,抓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抓好环境执法监管,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和群众信访处置,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城市;抓好辐射监管和环境安全监管,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抓好项目审批服务和排污许可证发放,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按照去年年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出的“督政、问企、治污、执法、宣教、党建”的工作思路,这里着重部署开展八大环保专项行动。
一、工业区块环保督政问企专项行动。成立由局领导为队长的若干个督政问企服务小分队和专家服务团队,对省级及以下工业集聚区管理部门以及工业企业开展“环保督政问企”专项行动。一是对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执行和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进行督查,尤其突出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通过组建一支普法队伍、编制一本法律手册、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和进行一次环保法制讲座等方式,强化环保政策法规宣传;三是通过现场检查、座谈等方式,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问诊会诊,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工艺水平和治污能力;四是通过督政问企意见反馈、制定整改计划和后督查回头看等方式,确保发现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进一步改善工业区块周边环境质量。
二、保卫蓝天督查行动。编制完成《宁波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形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直面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堵点,集中组织开展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船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矿山粉尘治理和烟尘治理六大专项督查行动,把大气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一是完成三年治理70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任务(剩余140家),并同步推进1000家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治理。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新车环保核查,加大机动车环保执法力度,全力促进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的高污染老旧柴油车的淘汰更新和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
三、“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推进行动。一是总结交流2017年创建成果和经验做法,新创建完成“污水零直排区”乡镇(街道)84个,力争镇海区、北仑区、保税区、石化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及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二是强化入海排口(河流)专项整治,建立动态管理系统,确保年底前入海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入海排口达标排放。三是深化整治提升金属表面处理(除电镀)、有色金属、农副产品加工、砂洗水洗、废塑料等5个涉水行业,明显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最美母亲河”形象提升行动。一是开展姚江水质提升攻坚,通过障碍物清理、姚江沿线城区和乡镇(街道)零直排建设、支流水质改善、船舶污染治理、“护水”执法等五个方面,把姚江打造成为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最美母亲河。二是市、县、乡镇(街道)围绕本地母亲河湖或重点河道,高质量推进治理工程,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并对最美母亲河湖打造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三是依托宁波大学,谋划建设河长培训学校,系统开展河长培训,提升河长履职能力,确保河长“治、管、保”责任落实,保障母亲河湖形象提升工程有序推进。
五、固废处置能力建设行动。聚焦固废管理“短板”,着力推进危废处置“能力匹配”和固废监管“提质扩面”攻坚任务,最大限度保障固废安全妥善处置。一是加强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实现我市危废处置供需自我平衡和危废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二是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督促现有污泥处置利用企业加快提标改造和重点产泥企业实施深度脱水改造,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率100%,工业污泥规范处置率95%以上。三是全面摸清我市一般工业固废(含污泥)的基本情况、处置能力和缺口,逐一落实各类废物处置场地或去向。同时,还将强化固废特别是危废的信息化监管,实现大数据管理,全平台运行,全过程监管。
六、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以国家和省市环保中心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环境监管高压严打氛围。一是在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重点围绕饮用水源保护、有机废气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固废危废处置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二是以市级执法力量为主体,以交叉区域执法队伍为基础,着力摸清交叉区域环境问题存量和底数,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三是组织开展错时执法专项行动,以“群众问题集中反映在哪里、错时执法行动就开展到哪里”为导向,有效打击企业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段进行违法排污来逃避监管的侥幸心理。
七、改革提效服务行动。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部门前置,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快递送达,力争更多“跑零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开通“全城通办”,实现网上申报、在线取件,实现“一次也不跑”。二是加力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6月底前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全面落实改革任务。编制完成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推行免于环评、网上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环评“瘦身”等改革措施。三是加快培育和规范第三方中介服务。加强对第三方环评机构和监测机构的培育和考核管理,提升中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中介服务的堵点、痛点和难点,让群众和企业普遍受益。
八、宣传教育提升行动。以建立环境保护全民共治体系为目标,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推动形成崇尚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的社会风尚。一是加大媒体聚焦。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美丽宁波·环保在行动”大型新闻采风活动。同时加大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定期集中曝光一批有“以案释法”、“以案育企”典型价值的违法案例,持续形成高压打击声势。二是加大论坛引导。开展甬环论坛活动,通过领导谈、专家讲、企业说等形式,加强与公众之间交流互动,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结合“督政问企专项行动”,定期举办面向企业、面向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主动践行环保社会责任,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
(来源:甬环论坛首讲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