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将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30日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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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详见: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