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四条 本协会接收业务主管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波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的业务指导。
现修改为 本协会是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波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现修改为 理事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三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副事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现修改为 删除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理事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二届,副理事长、秘书长原则上不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现修改为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理事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二届,副理事长、秘书长原则上不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改为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现修改为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审计。
第六章 第五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现修改为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第五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建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现修改为 本协会终止建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现修改为 本协会终止前,须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第五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现修改为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7年1月11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现修改为 本章程待第七届三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追认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