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环保厅曝光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1个违法案例中江门有1人“上榜”,即嫌疑人屈某于开平市一旧砖厂非法加工处置电镀污泥,该物品属于危险废物,其还向鱼塘直排含重金属废水,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该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
环保厅通报的内容显示,屈某在江门开平市月山镇金村潮龙四组旧砖厂内,非法加工处置电镀污泥,且利用鱼塘或雨水渠直接向环境排放未经处理的含重金属废水。经过调查,其已非法处置电镀污泥达3吨以上,且上述排放的含重金属废水多个元素超标,其中铬超标2139倍,镍超标6059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屈某加工处置电镀污泥(危险废物)3吨以上及直接向环境排放含有铬、铅、镉等重金属的废水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环保厅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
重大违法环保问题往后曝光的力度将更大。环保厅今年出台新规定,对一些重点违法的企业将采取列入“黑名单”处理,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都将可能列入。
该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环保厅将每季度发布一批广东省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相关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确定为“环保不良企业”,并且会被公布在政务网站上,且通报给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部门。(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