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学习新《环保法》——推进环保依法行政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6月27日我局举办了新《环保法》的学习培训会,会议由杜建红书记主持,邀请省厅法规处陈云娟副处长主讲。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工业镇长、工贸办主任、环保员及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陈云娟副处长用大量详实的事例、图片、数据,对立法的全过程进行了解读,深入阐述了新《环保法》的亮点和创新之处,特别是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企业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责任,明确公众环境义务的环保责任,确立环境监察机构的地位,出台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措施以强化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大大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震慑违法排污企业。新《环保法》规定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改变了发展优先、兼顾环保的思维定势,给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从法理上画上了句号,将为推动中国经济绿色转型,加快环境质量改善、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次新《环保法》的培训,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基础。今后我们将按照《环保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