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开电镀厂向外排污水,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环境。近日,淄川区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环保公安一体化执法,推行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以来,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近日,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贾村水库西北处的张某某(男,35岁,平邑县人)的电镀厂有非法排污行为,其电镀厂在镀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其院中埋设的一条暗管排放到厂子东墙外的一个土坑中,该渗坑距离孝妇河约
当日行动中,联合执法组还在龙泉镇圈子村一电镀厂周边的地里发现非法排污现象,经淄川环保检测站对该厂排放的废水样品WS1403090进行监测,其电镀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中六价铬的监测结果为20mg/L。随后,由淄川公安分局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34岁)、司某某(男,38岁)抓获。经查,自2012年1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司某某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其非法电镀厂内,进行镀铬加工铁丝焊接件,并非法排污。
在近日一次公安环保联合执法组联合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淄川区昆仑镇聂村村的孙某某(女,48岁,淄川区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开电镀厂镀锌,并将产生的含酸、含锌废水利用暗管排放到厂内的一水池里。经淄川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孙某某电镀厂排放的废水中酸的pH值小于2(标准值为6-9),重金属锌的含量为148mg/L(标准值为2.0mg/L)。随后,孙某某依法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为了打击排污行为,环保执法部门积极开展“零点行动”,全面摸排犯罪线索,对发现的环保违法犯罪行为,迅速准确固定证据,及时立案侦查,快侦快破,严厉打击,淄川区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收效显著。
“市民发现有排污行为的,可以立即拨打信访举报电话0533—5181534进行举报,我们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查处。”淄川区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原标题:淄川环保公安联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