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因高额工资在我县(苍南县)从事电镀工作。工作未到一个月,工资还没到手,就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警方查获。
经现场勘查,加工点内有镀铜、镀锌两个电镀槽,在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电镀槽排入电镀槽下的水坑里,水坑直通加工点房子后面的水池,水池中的废水一满,通过抽水泵直接排入屋后河里,其中未经任何污水技术处理。经检测,电镀废水中铜、镍的含量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10倍以上,属重大环境污染案。
犯罪嫌疑人易某,36岁,贵州人,受高额工资诱惑为该加工点从事电镀加工,明知废水严重超标仍将未经任何处理电镀废水直接排入河道。目前,易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我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直至被抓时,易某在电镀加工点工作还未满一个月,工资还没领到手,先进了看守所。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苍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