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宁波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甬民发〔2013〕10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13〕108号)有关规定,经过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专家组实地考评和评估委员会审核等程序,从96家参评的社会组织中,评定20家4A级(以上)社会组织。我协会荣幸地成为宁波市新评4A级社会组织。
根据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内,获得4A级(含)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当年年度检查予以免检,并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资助、奖励,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等相关扶持政策以及获得评先评优活动的资格。
(甬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