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排污费征收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8月14日下午,浙江省物价局资环处副处长陆琼、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副处调研员胡晓林带领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联合调研组到我市调研,重点就如何完善排污费征收政策、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对我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影响等内容进行了座谈。宁波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县(市)区环保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及重点排污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首先,市环境监察支队耿青春副支队长向调研组介绍了我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的总体情况,并从排污费征收总额、排污费征收具体工作以及排污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三方面深入分析了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后对我市排污收费工作的影响,并提出了四点建议。参加座谈的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就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影响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
调研组听了与会人员的讨论后,表示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非常重视,调研组将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有关领导汇报。来源: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