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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2025”宁波实施纲要 征求意见稿
2015-12-01 1404 返回列表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发展部署和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全力打造在全国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制造强市,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重大意义

    制造业是宁波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领域,是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战场,是实现经济长效增长的核心载体。改革开放以来,依托政策机遇、港口优势和民营经济活力,宁波制造业率先建立了特色鲜明的现代工业体系,在临港工业、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了一大批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综合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成为我国重要的小家电生产基地、全国七大石化基地之一、三大服装生产基地之一、首批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连续三次荣膺“中国品牌之都”称号,成功跻身为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大市之列。

    当前,宁波制造业增长速度正逐渐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产业结构正在从中低端为主向中高端为主提升,同时,制造业发展也面临着宏观环境复杂、产业竞争加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挑战,制造业创新发展能力、融合发展能力、绿色发展能力亟待提升等制约。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汇融合之际,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正在加速融合,新的生产方式、创新形式、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正在加速涌现,宁波必须深刻把握制造业发展趋势、抢抓国家战略机遇,扎实走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符合现代化港口国际城市发展需求的制造业由大到强之路。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强化工业基础实力,着力推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在制造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国际化发展,加快推进宁波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将创新作为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全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制造业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方式,率先推进制造业领域机制创新。

    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将融合作为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方式,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渗透融合,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不断推进制造业转型与新型城市化的互动融合。

    坚持协调发展。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制造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制造业集群发展水平,推动完善集群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品牌质量提升。

    坚持开放发展。坚持把扩大开放作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统筹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产业全球布局和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加强与全球高端要素资源的互动与链接,提升完善制造业全球协同创新网络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低碳作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制造业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制造与服务各个领域,新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等产业具备国内一流竞争力,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标准明显低于全国水平,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成效。

    到2025年,创新成为制造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现新跨越,重点优势产业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为支撑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形式,工业基础制造能力和工业产品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绿色制造全面实现,宁波实现从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的历史跨越。

    到2035年,制造业重点领域具备明显竞争优势,国内制造强市地位更加巩固,基本建成国际先进制造基地;到建国一百年,制造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表:宁波制造业2020、2025年发展目标

领域

指标项

2014年

基数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创新能力

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46

1.8

2.2

规上制造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件)

0.82

1.05

1.5

质量效益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

92

93

规上制造业增加值率(%)

18.4

比2015年提高

3个百分点

比2015年提高

6个百分点

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

10

6左右(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

5.5左右(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

融合发展

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

84

90

97

装备数控化率(%)

机器联网率(%)

结构优化

高新技术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34.7

38

40

装备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预计2015年基数45%左右)

48

46.5

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60

63

绿色发展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

比2013年

下降8.1%

比2015年

下降12%

比2020年

下降10%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

——

比2015年

下降15%

比2020年

下降25%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

比2010年

下降14.0%

比2015年

下降15%

比2020年

下降1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7.8

98

98

四、重点任务和工程

(一)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1.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重点优势领域,加快推进新材料、智能装备、精密驱动、模具等创新中心建设,集中攻关一批事关我市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技术。推动全市企业、科研机构牵头,联合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研究中心按照“科研+产业+资本”的院所建设模式,建设一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推动现有孵化器和专业园等有效整合要素资源,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新材料科技城、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建设,打造高端创新要素集聚高地。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60%。

    2.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机制。加快建设宁波科技大市场,积极培育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健全完善集科技成果展示、信息发布、交易对接、技术评估、科技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产学研用加强合作,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高校院所所承担的研发项目与成果转化效果挂钩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特色优势领域,推进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产业化扶持力度,围绕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密集区。完善知识产权企业自我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健全以宁波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重要依托的知识产权信息查询、预警、培训、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服务平台。

    4.强化创新服务支撑能力。以制造业重点领域需求为导向,建设以和丰创意广场为核心的创新设计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产品系列设计、产业链系统化设计,打造“宁波设计”产业品牌和城市品牌。深化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建立覆盖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全链条及关键节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研发设计、检验监测、科技咨询、质量认证、技术评价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网络,为区域性产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1  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

围绕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能交通、核心基础零部件等重点优势领域,引导聚集国内外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推动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前瞻性技术开发及成果转移转化,力争在共性技术、瓶颈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上获得突破,推动行业整体合作创新,打造协同开放创新网络。到2020年,建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到2025年,建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以上。

(二)全面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1.深入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引导鼓励企业应用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加快传统生产线或生产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推动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系统的广泛应用,加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系统化集成整合能力,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管控。

    2.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以传统优势产业生产线(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需求为导向,加快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专用装备、成套整机、关键智能基础部件的研发、制造与产业化应用。推进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器、精密传动装置、智能测量仪表、伺服系统等智能装置和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推动传统装备的智能化改造。推进功能部件制造企业与装备企业的协同配套,加快智能装备产业链打造,布局发展一批拥有比较竞争优势的智能装备产业园。到2025年,全市智能装备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

    3.积极推进智能产品研发制造。加强智能产品协同创新研发,推动物联网、控制技术、移动互联网、无线通信等技术在工业产品中的集成应用,提升传统产品智能化水平。重点开发汽车电子、医疗电子、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虚拟机器人、智能家电、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支持本地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智能终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基地,形成智能产业“技术、制造、平台、服务”全产业链体系。

    4.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积极发挥制造业的“互联网+”效应,重点在服装、文具等时尚产业、模具、家电等优势产业推行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鼓励个性化产品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推广“互联网+”协同制造模式,推进建设一批产业云制造服务平台,促进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远程对接,推广研发众包、协同设计等新型组织模式,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能力。加强基础宽带通信网络、无线网络和光网等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云+端”(工业宽带、工业云、工业智能终端)的工业信息基础设施。

专栏2  智能制造工程

发展100家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成套整机装备、智能部件生产、智能控制系统研制等智能制造装备龙头骨干企业;开展30家优势行业企业(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工电器、船舶工程)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加强数字化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应用自动识别、CPS(信息物理融合系统)、人机智能交互、分布式控制和增材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鼓励企业围绕产品全生命周期实施智能化管理,提高在线监控、故障诊断和分析水平;建设20个细分行业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应用企业与科研院所、软件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工业工程服务公司紧密合作的产业联盟。

到2020年,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40%,产品生命周期缩短40%,不良品率降低40%。到2025年,示范建设100家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50%,产品生命周期缩短50%,不良品率降低50%,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普遍提升。

专栏3  制造业+互联网工程

重点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等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家电云、服装云、模具云等工业云服务平台功能;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工业云平台,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大力引进“网+云+端”的物联网云工程和云服务企业,培育发展集提供全流程整体设计、装备制造、软件开发、软硬件系统集成、工程安装、网络运维服务等于一体的云工程产业。到2020年,建设10家重点产业云服务平台。

(三)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升

    1.统筹推进“四基”发展。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围绕智能装备、新型交通装备、电子信息等产业需求,制定宁波工业“四基”发展指导目录,明确“四基”重点方向,组织实施关键部件、先进工艺、基础材料和行业技术平台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模具、轴承、紧固件等优势基础部件和磁性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基础材料的特色园区建设。

    2.提升“四基”研发能力。针对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可突破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产业联盟,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攻关,提升高参数、高精度、高可靠性轴承、液压及气动元件、密封元件、齿轮传动装置以及精密复杂模具等高端机械基础部件研发能力,提升重大装备自主研发水平。建立重点领域工业基础数据库,加强模具、家电、汽车等领域企业试验检测检验数据和计量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积累。

    3.推动“四基”企业与整机企业协同发展。注重需求导向,鼓励整机企业和基础企业依托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开展基础、关键部件的合作研发和协同攻关,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密切合作。支持行业大型企业以“母工厂”建设为平台,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数字制造、工业机器人等先进制造技术和制造工具在中小制造企业基础工艺中的应用。

专栏4  工业强基工程

围绕航空航天装备、能源装备、海工装备、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等国家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组织实施智能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传感器、智能控制器、变频器、精密传动装置、伺服系统等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示范项目,开展高纯度金属靶材、半导体抛光片外延片、石墨烯、稀土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高性能膜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材料等示范应用,重点攻克增材制造材料、生物工程新材料、无机纳米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一批基础材料。开展关键基础领域的军用技术民用化和军民技术合作研发。

(四)大力推动重点领域发展

    1.重点突破四大产业

      ——新材料。瞄准智能制造、海洋工程、电子信息等行业重大需求,以市场应用为牵引,积极对接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发展高性能磁性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领域,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组织石墨烯、碳纤维、海洋工程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储能材料及材料基因工程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示范。

      ——智能制造装备。提升数控机床、大型柔性数控加工中心、大型高精度数控磨床、镗床等高端机床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系统)的制造水平;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智能控制设备及其RV减速器、高精度伺服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智能传感器等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的设计制造技术瓶颈。

      ——新一代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消费电子及应用电子、芯片制造及设计、高端新型电子元器件,打造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面向智能制造装备、通信网络、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应用软件。培育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

      ——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超级电容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大力支持充电设备、充(换)电设施、电池检测维护技术与设备平台等研发与产业化;加快传感设备、短距离通信模块以及车载信息云服务平台的发展。

    2.培育发展两大产业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重点提升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领域、海洋创新药物的研发水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影像设备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发展,培育壮大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鼓励发展个体化医疗产品、试剂和仪器的流通服务。

      ——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围绕海水淡化装备、高技术船舶、港口机械等领域,推动LNG运输装备、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FPSO)、海洋勘测与海底布缆船舶等海洋工程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

(五)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升级

    1.大力实施技术改造。突出重点领域,瞄准关键环节,围绕“两化融合、质量提升、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向,制定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完善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方面的改造投入。建立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和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再制造等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全面提升企业制造和工艺水平。

    2.引导培育服务型制造发展。引导企业推进生产过程内部服务环节实现外部裂变,推动企业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鼓励企业搭建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平台,开展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系统运行维护、在线支持服务等面向生产组织全过程的决策信息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企业转型,力争在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时尚轻纺等领域试点培育一批系统集成服务商。

    3.全面推进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由企业主导组建的标准联盟组织,在重点领域超前部署一批重大技术标准创制项目,开展关键共性质量技术研发。按照“以大带小、协同创新”的品牌建设思路,推动行业骨干品牌企业带动“专精特新”小品牌、关联企业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区域品牌。全面实施企业质量管理升级行动,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培育一批浙江制造精品。建立质量信用公示和红黑榜制度,完善制造业质量监管体系。

    4.提升制造业开放发展水平。围绕“港口经济圈”建设,重点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优势,推进宁波优势产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中介、行业协会协同优势,重点推动优质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制造加工基地,支持企业扩大实施海外绿地投资,建设海外研究院或研究基地,嵌入国际技术创新网络,提升全球范围的资源配置能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强资本、技术和人才的高端链接。

    5.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优势,加快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建设。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服务、融资租赁等专业服务,促进制造企业与零售商、物流商、供应商、服务商和最终用户建立更加紧密的供应链协作关系。继续办好宁波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和中国(宁波)智慧博览会等重要产业类展会。

    6.促进制造业集群集约发展。加强工业集聚区管理体制顶层设计,调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制定和实施重点行业布局规划,开展工业集聚区发展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改造提升现有制造业集聚区,推动特色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建设一批特色和优势突出、产业链协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建设一批制造业特色小镇,全面提升工业集群集约发展水平。

(六)深入实施绿色制造

    1、强化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应用工业锅炉(窑炉)、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高效电机等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深入推进石化、电力(热力)、钢铁、造纸、印染等重点用能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上学标杆、下对限额”能效对标工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要装备(设备)能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围绕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循环资源化、能源利用高效化,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探索园区清洁生产评价工作,创建一批绿色示范企业。围绕节能减碳、中水回用、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循环产业链构建,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一批绿色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大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推广应用,建设一批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促进能源利用的低碳化、清洁化,推进电力(热力)行业的超洁净排放改造,推进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

    3、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和提升宁波市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扩大区域和行业的分平台建设。推进石化、电力、钢铁等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信息化管理中心建设,推进能源数据采集自动化、监控分析模块化、管理核算精细化。探索重点用能企业电力、蒸汽、天然气、水等能源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创建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建设创新型服务政府,贯彻落实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的“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导向的财政资源配置机制,建立企业为主体、产业为导向的科技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加快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适时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机制,统筹各部门相关扶持资金加大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和重点平台,充分发挥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政策性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制造业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构建制造业金融政策支撑体系,引导发展银行、小额贷款、担保、融资租赁、保险等行业的金融专营机构,加快集聚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推动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开发符合制造业发展需求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创新抵质押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扩大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完善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制度,优化财政、银行、担保机构担保代偿损失合理分担机制。推进宁波市科创金融服务产业园建设,强化科技金融机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资源整合及集成服务。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集聚发展资源,加快境内外上市或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有效利用私募债、公司债等各类债券融资工具。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实施制造业人才“引培”计划,建立人才“选、引、留、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分类指导,培养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培育扩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群体。制定宁波制造业紧缺人才目录,强化与国内外人才高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的人才合作。推动本地高校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应用型专业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培育一批制造业急需的科研人员、技术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探索完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运营机制,优化对人才在住房、户籍、医疗、子女教育等配套支持。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及相应的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取缔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完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制定《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营造公平市场发展环境。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服务责任人”机制,拓展全市企业服务云功能,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对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作用。深化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建立制造业全要素利用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差别电价、差别地价、差别水价等经济手段以及市场化退出机制的推广应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实施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制造强市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指导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立宁波推进“中国制造2025”战略咨询委员会,研究宁波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系统性问题,对制造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支持政府智库、社会智库、行业智库等各类智囊机构围绕制造强市建设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加快编制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海洋工程装备六大产业的三年行动计划,组织编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互联网工程”、“工业强基工程”四大工程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国家重大工程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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